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 展厅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永和路与云飞路交口天源迪科8栋7楼
  • 邮编:230000
  • 电话:18955169890
  • 邮箱:1600744031@qq.com
贝博体育官网

贝博体育官网:2026-01-13

来源:贝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08:36:05

贝博体育登录:

  

2026-01-13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改扩建项目位于江门市台山市水步镇文华B区9号地块厂房一,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收集、综合利用HW49废电路板13000吨/年、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废覆铜板8000吨/年、HW13废树脂粉4000吨/年。改扩建后全厂共收集危险废物8.912万吨/年、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废覆铜板)8000吨/年;其中HW49废电路板(13000吨/年)、废覆铜板(8000吨/年)、HW13废树脂粉(4000吨/年)在厂内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危险废物仅贮存、转运(HW06不在厂内贮存),不在厂内处理处置。

  二、受我局委托,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对《报告书》的环境可行性做评估论证,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确定合适,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基本清楚,环境现状和生态调查资料较翔实,评价技术方法总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三、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台山分局的初审意见和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行业先进的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再生塑料产品出厂检验测试要求,采取比较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原则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规范建设生产废水的储存和回用设施,确保生产废水得到一定效果处理处置。改扩建后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在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零散废水处置单位定时进行处理,暂存、转移等全流程管理须符合《江门市区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管理细则(试行)》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含VOCs可燃废物区、含VOCs不可燃废物区、废矿物油储罐区、实验室、常规废物区、政府应急区、打包装卸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特殊废物区、碱性废物区、酸性废物区废气通过水喷淋净化塔处理后排放。项目拆解脱锡工序废气通过“旋风喷淋塔+圆形喷淋塔+湿式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破碎、细磨、投料工序废气和粉尘房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合、成型工序废气通过“旋风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有组织排放方面,项目含VOCs可燃废物区、含VOCs不可燃废物区、废矿物油储罐区、实验室、常规废物区、政府应急区、打包装卸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待检测的新方法发布后实施)、苯系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特殊废物区、碱性废物区、酸性废物区产生的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拆解脱锡流程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TVOC(待检测的新方法发布后实施)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细磨、投料、混合、成型等工序环节和粉尘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方面,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氯化氢、氟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比较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态废料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普通工业固态废料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六)做好厂房、贮存设施地面、事故应急池、截流沟、地漏及收集池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七)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整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分区设置事故应急池,确保厂区事故应急池总有效容积不少于189.23立方米,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一定效果收集和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八)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比较有效的水污染治理措施、防扬尘措施及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十)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根据《报告书》核算,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0.243吨/年。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出现重大变动的,建筑设计企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筑设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台山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